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确保全面完成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县乡公路升级改造等上级下达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农村公路村道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村道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形成筹资、建设和管理良性机制。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注重科学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合理统筹安排项目,制定年度建设计划。要优先选择在村道建设积极性高且班子健全、有战斗力的村实施村道建设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相关要求。
各地要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细化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到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要注重道路使用效益,杜绝出现道路建成后因新村规划迁移而弃之不用的现象。在建设标准上要以满足群众安全出行为前提,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路面宽度不少于4米,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厚度不少于18厘米。要提高村道建设的安全性,继续坚持路肩培护(硬化)、安全标牌设置等附属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三同步"原则,不断提高公路安全防护水平,为农民群众出行提供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村道建设工作。交通运输、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高效。
四、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做到有路必养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公路村村通民生工程后续管养工作的意见》(皖交规划〔2011〕229号)和市政府《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亳政办〔2008〕3号)精神,结合"农村公路管养活动年"活动,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在加强村道后续管养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各县、区政府要认真履行政府主体责任,以推进建立长期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公共财政投资体制为重点,狠抓体制改革政策落实,努力构建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做到"五个到位",实现"四个提高",巩固村道建设成果。"五个到位"即: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订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四个提高"即:提高管养能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