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28.积极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深化与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合作,加快推进广安门医院南区建设,为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医疗服务。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29.用足用好现有文化基础设施,在每个公共文化服务典型示范村(社区)配备1名文化管理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文化委
30.丰富全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在开发区开展送电影、送演出、送讲座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活动,全年送电影150场、周末演出10场,大讲堂系列讲座60场。在大兴区实施五项惠民工程,“农村文艺演出星火工程”完成专业院团演出527场,业余剧团交流演出1054场;“周末剧场”演出70场;实现益民书屋建设全覆盖;抓好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村村通;“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每村放映电影40场。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区文化委
31.实施“女性综合素质提升一期工程”,开展万名妇女学用礼仪讲文明、万名妇女技能培训长才干、万名妇女创业就业展风采、万名妇女学理财创平安、万名妇女科学教子建和谐活动,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全区妇女培训全覆盖。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妇联
32.围绕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完成50户重残家庭无障碍改造,为听力残疾人安装闪光门铃700个,向残疾人免费发放小型辅助用品用具。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残联
33.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翻建和维修,完成160户农村社救对象、15户农村优抚对象危房翻建和维修,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34.对我区0-18岁患有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和肾衰竭患者困难家庭实施一次性救助,提高困难家庭生活质量。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
主要责任单位:区红十字会
35.开展对困难职工帮扶的“送温暖”活动、困难职工子女就学的“阳光助学”活动和资助困难劳模的“春风助医”活动,改善困难职工生活。统筹解决我区当年考入大学的部分特困家庭子女入学难问题,着手研究长效帮扶机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