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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对排查出的漏点、老化及非标准连接软管、室内硬质管线锈蚀、损坏、超期服役计量器具、不符合规范安装、改装设备设施、装修密闭包封设备设施、使用土暖气、使用不合格燃气设备等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并书面告知用户,采取措施予以消除隐患。
  2.燃气企业开展户外燃气设施和燃气供应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行动。
  以小区为重点,开展自管户管网设施、液化石油气站、压缩天然气站、置换市政管道天然气区域管网设施的运行状况普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建立燃气管网设备设施基础台账,清晰掌握燃气设施的规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运行状况、安全状况和管理责任等内容信息。对发现的漏气等即发性隐患,按应急流程进行处置;完成地下管线结构性隐患、占压燃气设施、违章建设导致的安全距离不足、老化和超期服役管线等隐患的登记造册工作,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落实相关严密防范措施。力争在2011年底前,全面完成大兴区所有燃气管网设施的普查、登记造册、隐患与风险防范等工作;对梳理出的隐患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2015年底前分批次完成各项隐患的整改。
  3.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燃气供应、销售、运输及使用燃气行为治理行动。
  各相关部门、各镇、各街道办事处,集中开展燃气供应企业和场站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用户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巡检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和燃气场站周边可燃物清理情况;组织专业部门检查燃气供应企业气质质量(重点对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含量超标的检查)。严厉打击燃气企业不按经营许可或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行为;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压缩天然气行为;严厉打击占用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专用车辆运输燃气,未按规定进行燃气运输车辆、容器检验,燃气运输车辆司机和押运员未经培训,安全设备配备不齐等违法违规行为。
  5月16日-5月20日,区市政市容委牵头组织区安监局、质监局、城管大队、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对燃气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同时开展辖区内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4.各相关部门、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和燃气企业集中开展居民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宣传活动。
  为使燃气安全的宣传工作制度化、持久化,从现在开始,将每月7日作为燃气安全宣传日,持续开展“燃气企业进社区”等燃气安全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平面媒体、社区宣传栏等媒体、载体的作用,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
  将燃气安全宣传纳入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及共青团、少先队日常宣传工作,通过企业宣传、社区带动、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全面提高居民用户重视燃气安全使用的热情,鼓励居民用户主动与企业沟通燃气使用问题,形成供气企业与燃气用户的安全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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