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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11.区规划分局:负责配合各镇、各街道办事处消除隐患规划路由审批工作。
  12.区政府应急办、发改委、经信委和财政局:负责加强对燃气安全相关物联网和信息化项目的支持力度,保障财政投入,确保相关项目尽快实施。
  13.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相关媒体配合开展宣传活动。
  14.区社会办:负责将燃气宣传纳入社区专项工作;负责协助相关单位和专业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安全宣传组织等工作。
  15.区监察局: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16.区质监局:负责配合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对燃气供应、储存、仪器仪表等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
  17.区安监局:负责配合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对燃气经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8.区工商分局:负责配合各镇、各街道办事处查处燃气无照经营、非法经营行为。
  19.区城管大队:负责配合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对燃气行业中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0.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交通支队:负责建立驻地民警配合机制,配合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开展相关隐患排查处置及执法活动;负责配合各镇、各街道办事处依法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燃气管网隐患消除和应急处置的道路交通疏导工作。
  四、工作步骤
  按照“相关部门开展监管与服务,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对隐患排查治理负总责,统筹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将百日行动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9日至5月13日,召开全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对各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相关部门、各镇、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全区动员部署大会的统一要求,逐级抓好部署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8月,开展燃气百日排查整改行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1.燃气企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入户巡检活动。
  从5月至8月,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建立“企业为主、社区配合”工作机制,集中对居民小区和餐饮、宾馆、建筑工地、医院等公共服务用户进行入户巡检工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要求,重点检查户内管道管件、连接软管、计量器具,以及灶具、热水器等用户设备的安装及使用情况,检查户内装修对燃气设施的影响,并进行漏气检测等。巡检入户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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