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要在上级主管部门已经核定的教师结构比例和岗位限额内,按学科、专业制定设岗方案,并在搞好科学合理设岗的前提下,开展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各学校要根据设岗方案和已聘任情况,计算出空余岗位数,并根据实际需要和学科、专业发展目标,有计划地科学使用,按岗确定参评人数。
上报评审材料时,要认真填报《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情况统计表》。
五、关于评审、推荐问题
各学校在组织评审、推荐工作中,按照《标准》,严把评审、推荐质量关,要继续坚持“五公开、一展示、一答辩、一测试”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实行阳光操作。各校要认真组织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要注重实效,坚决防止走过场。学校要成立教师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对教师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师德表现及工作业绩成果等。为减轻教师的负担,今年不再组织申报高级讲师人员到省高级评审委员会答辩。
继续执行申报人和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制度。为维护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严肃性,加大打假的力度,净化评聘环境,要求申报人员对自己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后随评审材料一并上报省里。
六、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安排,今年全省中等职业(中师)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从7月开始启动,省教育厅职改办将于9月17--18日接收评审材料(地点另行通知),望各单位做好上报评审材料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各级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和《标准》要求开展评审工作,严肃评审工作纪律,规范评审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审前的专家培训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根据工作需要,对评审委员会和专家队伍进行必要的充实和调整,把业务能力强、公正无私具备条件的优秀人员吸收到专家队伍中来。
2.今年教育厅将继续加大打假力度,严打学术腐败。各学校要成立审查小组,对本校申报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特别是要认真审查申报者的学历、任职年限、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论著以及佐证材料。
3.要加大评审、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学校及学校主管部门要对本年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基本条件、各级教师职务岗位数额及推荐数额和被推荐人员名单及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等内容,在上报省高级评委会前公示一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公示学校(单位)要设置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受理来电、来信和来访。在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公示一周,并及时将未通过原因及理由反馈给各主管部门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