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省会企业家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意见
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
按照市委、市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省会企业家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厅字[2012]17号)的要求和责任分工,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实体经济,建设美丽泉城,优化发展环境,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目标任务,充分调动和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特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加强培训工作。根据国家、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及培养人才战略,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企业发展需求,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以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者综合素质为目标,依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面向驻济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社会性教育资源,积极探索企业家培养的多元化合作渠道,鼓励企业、学校与国内外教育机构合作培训人才。目前,与上海交通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济南大学等多家国内知名高校合作,开展短期培训班、MBA高级研修班、学历班等。 2012--2015年的培训工作,一是定期不定期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教授和优秀企业家授课、讲座和举办论坛在20次以上,培训企业家1000人次;二是依托培训机构,每年培训中高级管理人员1000人次。三是每年组织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参加省、市组织的“创新管理与企业发展培训班”、“山东省企业实习实训基地政策培训班”、“中小企业六西格玛及精细化管理培训班”、“中小企业财会管理人员培训班”、“山东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班”等培训班。通过培训,激发企业家创新思维,更新经营理念,提升管理能力,培养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运筹帷幄的驾驭才能。
二、建立与企业联系制度。建立重点工业企业“直通车”服务机制,由各责任单位与县(市)区经信局组成重点工业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联席会议,适时召开会议,走访企业,及时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传递到企业家,把企业家对经济发展的真知灼见反馈到市委、市政府,定期研究解决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各县(市)区经信局根据各地企业实际情况,确定5-10家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建立定期走访座谈制度。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的桥梁作用,重点做好与全市中小微企业的沟通联系,搭建与企业家联系、为企业家服务的桥梁和纽带。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多功能、多层次、一站式服务模式,为中小微企业的转型升级,创立发展提供支撑服务。充分发挥企业家协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主动靠前了解企业家的所思、所需、所盼,帮助企业家分析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设身处地为企业家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