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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
(财金〔2012〕1008号)


省农委,省政府金融办,安徽保监局,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财险安徽省分公司,各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通知》(财金〔2012〕2号),决定对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安徽省2012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绩效评价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绩效评价的基础性工作,基础数据的采集质量将直接决定绩效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和报表填报工作。

  二、确保采集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部分内容。请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我省农业保险的规定口径和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地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漏报,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工作组将组织人员赴各地、各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勘验,对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全面核实。

  三、按时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工作。请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我省农业保险政策规定,认真填写《安徽省2012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基础数据采集表》。省农委、各省级保险经办机构应于2013年1月31日前将基础数据采集表报送省财政厅;各市财政局应汇总所辖县(市)基础数据采集表,于2013年2 月20 日前报送省财政厅。各有关部门、单位基础数据采集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

  联系人:刘凌列 0551-5100475 5100204(传真)

  附件:
  1.安徽省2012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方案
  2.安徽省2012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基础数据采集表(省级财政部门)(略)
  3.安徽省2012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基础数据采集表(省农委)(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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