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其他单位场所:是否办理相关消防手续;是否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考核。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丛斌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劭春、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庄、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王世新、政委赵伟刚为副组长,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王世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二)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46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2〕52号)和《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洛政〔2012〕89号)文件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住建、安监、文化、卫生、教育、民政、公用事业、体育、文物、宗教、人防、商务、交通、市场发展中心、旅游、工信、工商、质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做好本系统及本行业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农业、供销、粮食、林业、供电、人保、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负责组织对本系统及下属企业、二级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公安、消防部门按照分级管理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派出所、警务室负责组织对辖区“三合一”、“九小”场所、出租房屋、城乡结合部以及“城中村”等消防乱点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网格化”消防管理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动网格排查力量,对辖区进行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实施步骤
1. 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至7月24日)。
各县(市、区)政府、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广泛发动,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排查责任,明确排查责任人和工作任务。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告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时间、目标、范围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