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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实施意见

  3.大单位自管模式。即:由大单位开发建设、以本单位职工为主体的住宅小区,实行由单位自行管理模式。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2年7月)。
  1.制定全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实施意见,召开全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动员部署会。
  2.各区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
  3.各街道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房屋及配套设施、居住环境、社情民情等进行详细调查,并进行分类统计,以社区为界,以街道为单位,建立管理档案。
  4.各区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8月-12月)。
  1.各区申报拟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名单、概况及物业服务区域范围。
  2.各区指导督促各物业服务区域成立业主大会。
  3.确定每个区域物业服务运作模式,制定物业服务方案和相关制度,落实物业服务单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月)。
  1.自查自纠。各区对照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要求,组织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及时总结整改,完善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
  2.考评验收。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验收,对推进工作卓有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强力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马鞍山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区政府及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区政府也应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具体推进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三)严格目标考核。为确保2012年全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市政府根据此项工作的总体要求,与各区政府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根据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推进情况,对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
  (四)做好宣传工作。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的意义,根据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街道、社区要充分利用小区宣传阵地,把物业服务的效果形象化、具体化,增进群众对物业服务工作的了解,推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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