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企业测算的通知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企业测算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经国务院批准,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等8个省(直辖市)。广东省将于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为帮助企业了解“营改增”改革的影响,使相关纳税人及时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及操作要领,我局目前对部分企业开展测算工作,请各纳税人予以配合。测算表格见附件《纳税人名称+国税税务登记证号+营改增测算表》。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2年8月7日

  附件
  纳税人名称+国税税务登记证号+营改增测算表

基本资料纳税人名称(盖章):以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汉字名称为准国税税务登记证号:主管国税税务机关税务登记证号码地税税务登记证号: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税务登记证号码
改征增值税行业名称:见附:《改征增值税项目代码表》中的行业名称,兼营多个试点行业的取营业收入最大的试点行业联系人姓名: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的联系电话
       
销项税额计算项目具体项目营业收入金额(元)营改增后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