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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普通高中跨地区招生计划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普通高中跨地区招生计划的通知
(新教基〔2012〕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新教基〔2007〕4号)、《关于加强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新教基〔2007〕34号)精神,我厅研究确定了2012年普通高中跨地区招生计划(见附件),现下达给各地,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州、市教育局要将经自治区批准的跨地区招生计划,纳入当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列入当地中考第一批次志愿填报序列和《中考招生指南》。报考志愿要充分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权利,不得限制考生报考跨地区招生学校。

  二、跨地区招生的录取工作,必须尊重考生的志愿,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普通高中跨地区招生必须具备规定的条件,并经过我厅批准。对于其他擅自跨地区招生的学校,各地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我厅基础教育处反映。违规跨地区招生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将退回生源地,并全疆通报批评违规招生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

  四、国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的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联系 人:刘 灏 王缨

  联系电话:0991-7606286 7606287

  附件:2012年普通高中跨地区招生计划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2012年普通高中跨地区招生计划表

学校

类别

招生计划

汉语教学

双语教学

乌鲁木齐

八一中学

实验班

4个班200人

 

边防部队子女班

2个班100人

 

国际课程班

2个班50人

 

林汉克宏志班

1个班50人

 

新疆实验中学

双语实验班

 

3个班150人

宏志班

1个班50人

1个班50人

理科实验班

2个班100人

 

课改实验班

2个班100人

 

新疆师范大学

附属中学

理科实验班

4个班200人

 

乌鲁木齐市第70中学(原铁三中)

理科实验班

2个班100人

 

乌鲁木齐市

高级中学

理科实验班

2个班100人

 

乌鲁木齐市第23中学

侨联珍珠班

60人

 

乌鲁木齐市第101中学(原米泉一中)

侨联珍珠班

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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