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明查暗访。市作风办继续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党代表、市民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等,对市级机关及其下属单位进行全面暗访,局作风办也将继续组织相关人员对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作风和效能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直属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进行明查暗访,明查暗访和整改情况请及时报局作风办。
4、重点督查。市作风办将对以下四个方面工作进行重点督查:一是对重点项目,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着力推进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二是对市委市政府重大任务进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对2010年度综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四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和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局作风办也将围绕这四个方面开展重点督查。
第三阶段:评述承诺(7月上旬-8月上旬)。重点抓好以下4项工作:
1、深化“公述民评”活动。在总结近年来开展“公述民评”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议方式,增强评议实效,组织开展机关中层副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的局系统“公述民评”活动。
2、开展整改承诺活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针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和“公述民评”活动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措施、目标和效果,接受群众监督。
3、召开深化作风建设经验交流会。适时召开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树立正面典型,推广成功做法。
4、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要进一步整改落实。市作风办和局作风办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落实,群众意见大的问题实施问责。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8月中旬-8月底)。重点抓好以下2项工作:
1、健全长效机制。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认真总结“效能亮剑”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作风和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
2、搞好活动总结。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对“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回顾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的意见和思路。各处室(单位)的书面总结请于8月20日前报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局系统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把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把各项任务真正落实到位。局系统干部职工要通过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切实做到“五不让”:不让工作在我手里搁置,不让文件在我这里积压,不让问题在我身上出现,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受到冷遇,不让民政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等局作风办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局系统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的指导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上报情况,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