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蚌埠市减灾救灾委员会的通知
(蚌政办秘〔201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全市重大减灾救助活动,切实加强对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蚌埠市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刘 亚(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田洪泽(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庭杰(蚌埠军分区参谋长)
凌建东(市民政局局长)
委 员:马祖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凤芝(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孙恭智(蚌埠日报社副社长、副总编辑)
刘洪斌(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张 勇(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体改办主任)
王光辉(市教育局总督学)
李吉祥(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 昊(市经信委副主任)
王洪祥(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伟红(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广军(市民政局副局长)
唐忠利(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财政支付中心主任)
朱 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沈世伟(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孙如斌(市住建委副主任)
刘振武(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 勇(市农委副主任)
陈冠军(市水利局调研员)
王 岚(市林业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张传强(市商务局副局长)
何延之(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薛惠祥(市卫生局副局长)
徐德利(市审计局副局长)
曹慧卿(市粮食局副局长)
彭春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长)
张 琳(市人防办副主任)
唐启龙(市物价局副局长)
邹 进(市供销社副主任)
曹祖全(市地震局副局长)
汤怀年(市邮政局副局长)
柴化全(市气象局副局长)
王 智(市质监局副局长)
陈育春(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刘宏伟(蚌埠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赵树范(中国电信蚌埠分公司副总经理)
杨怀波(怀远县政府副县长)
丁云红(五河县政府副县长)
殷献义(固镇县政府副县长)
程 卫(龙子湖区政府副区长)
张 旭(蚌山区政府副区长)
况素琴(禹会区政府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