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
(宜府办文〔201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以来,国土资源部根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组织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下简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当前,我市纳入国家第一批、第二批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已进入验收阶段。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和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24号)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和规范我市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对于有效破解土地资源保护与保障发展用地的现实矛盾,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严格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城乡建设发展,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通过积极争取和实施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保障了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前期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个别地方在项目实施中存在重指标、轻复垦、项目实施进展缓慢等问题。今年2月,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12〕9号)明确要求,第一批和第二批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必须在2011年12月底、2012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第三批项目将于年内验收,不能如期完成验收的,将暂停当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审批,不再安排新的挂钩周转指标。
各地要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验收,坚决防止片面追求增加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坚决防止擅自扩大增减挂钩试点规模的倾向,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