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要求
1、申报人员须用16开大小的评审表,以便存入档案。
2、申报人员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按说明要求认真填写1-7页,单位审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字迹工整。
3、第8页答辩情况由答辩组填写;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第9页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由申报者所在单位填写。对考核情况要求逐年注明考核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4、第10页基层单位意见,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要求写清被推荐者的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推荐工作中是否做到了三公布,其表中内容是否真实可靠,并加盖公章。
5、第10页呈报单位意见,由负责审查呈报评审材料的部门填写。市属人员由市经信委填写盖章,市人社局加盖公章;省直单位所属人员由各厅局人事部门填写,加盖厅局人事处(干部处)公章;要对被推荐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加以说明,并对其专业技术水平进行初步评价。
6、第11页分别由高评委员会、省人社厅填写。
二、《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整理要求
1、要按规定的分类用线绳装订,并加注页码。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必须按所收集的材料内容填齐,并标明页次、页数。
第一类:基本材料。主要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答辩论文1份。
第二类:学历证件复印件。指国家教育部所承认的各类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类:任职资格、聘任证书复印件。指国家及相应人事职改部门所颁发的经济中级证书及聘任证书。
第四类:科技成果证件复印件。指任中级专业职务以来,在经济、管理、经济研究等方面的获奖成果,无个人证书的要求附成果鉴定报告书等。如系集体奖,须填写《获奖成果(集体奖)项目证明》。
第五类:论文、论著复印件。指任中级专业职务以来,在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论著、编著。所附论文(论著)需有刊物封面、目录、刊号(书号)。入选的论文最多不超过5篇。
第六类:技术工作成绩。指任中级专业职务以来,在经济、经济管理和经济研究活动中所完成的重大工作和所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由推荐单位整理、主管部门审核。
第七类:有关奖励证件复印件(必须为个人证件)。指立功、劳模、先进工作者以及其它荣誉性的奖励证件(只选级别最高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