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主管部门、各大型国有企业须出具申报评审推荐函,在推荐评审材料时未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需出具占用岗位职数函,已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要出具评聘分开批准件。
5、申报材料。
申报高级经济师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主管部门及各大型国有企业出具的推荐函及相关材料。
(2)《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1份(具体材料和内容请按附件要求装订)。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5份(16开,不装订)。
(4)答辩论文一式5份,须公开发表,字数在3000字左右。按照原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6〕30号文件要求,申报高级经济师的人员须将个人信息和论文等相关内容用A3型纸打印在全省统一的《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论文打印纸》上。其中,个人信息打印在该打印纸的密封线内,论文打印在密封线外。评审答辩者论文部分不得出现个人信息内容,必须出现的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市(县)”等表示。
另外,答辩论文还需要以16开型纸打印一份,装订到《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第一类基本材料中。
(5)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5份。按照原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6〕30号文件要求,申报高级经济师的人员须将个人信息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相关内容用A3型纸打印在全省统一的《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上。其中,个人信息打印在该打印纸的密封线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在密封线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部分不得出现个人信息内容,必须出现的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市(县)”等表示。
另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还需要以16开型纸打印一份,装订到《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第一类基本材料中。
(6)近五年或七年内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度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原件(不装订)。
(7)《高级经济师综合考评表》分为(一)、(二)两表,各印22份,用B4型纸打印。表头加盖主管单位印章。
(8)任期内发表、出版的经济类专业论文、论著、专著原件(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用A4纸单独装订)。需携带论文、论著检索网页的打印件,并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9)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聘任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个人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装订在评审材料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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