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返还“山东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及专用铅酸蓄电池项目”履约保证金的函
(鲁商务函字[2012]36号)
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山东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项目和山东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专用铅酸蓄电池项目已于2011年11月30日全部结束,在与各中标企业签订的协议有效期内,中标人均履行了协议规定的义务,未发现有违约违规行为。根据协议约定,经与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协商,同意将履约保证金返还各中标企业(名单附后),希请尽快办理为盼。
附件:山东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及专用铅酸蓄电池项目企业名单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附件:
山东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及专用铅酸蓄电池项目企业名单
山东英克莱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
常州速派奇车业有限公司
山东比德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高新金狮车业有限公司
日照五征电动车有限公司
天津泰丰小鸟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
章丘市裕华阳光电动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
济南轻骑电动车有限公司
天津赛克电动车有限公司
天津踏浪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鸿尔达车业有限公司
山东新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天津市五迪电动车有限公司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海霸能源电动车发展有限公司
绿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佳士达工贸有限公司
鞍山斯波兹曼电动有限公司
上海千鹤电动车有限公司
天津市万德工贸有限公司
天津市健威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宗申机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
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雅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新和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新世纪机车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格仑特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市圣宝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
无锡市万钰电动车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