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一)对不具备正常申报评审规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但近三年来业绩突出、贡献显著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评审中级职称资格:
1、个人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以及安全、环保生产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
2、在当地(县、市)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的重点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
3、被市级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
4、产品被授予省级级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
5、新产品的研制通过市级以上鉴定的企业主要参与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6、参与市级以上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7、产品在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最高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获奖证书有署名);
8、获省、部级科学技术等级奖技术项目的主要完成人(获奖证书有署名)。
(二)对不具备正常申报评审规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但连续三年来业绩突出、贡献显著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任两条者,可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资格:
1、个人获市级党委、政府或省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以及安全、环保生产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
2、在本市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重点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
3、被市级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
4、产品被授予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
5、新产品的研制通过省级鉴定的企业主要参与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6、参与省级有较大影响的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7、产品在国家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得最高奖的企业主要参与者(获奖证书有署名);
8、完成省级高新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9、获省、部级科学技术等级奖技术项目的主要完成人(获奖证书有署名)。
四、高级资格申报程序
评审范围内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专业技术职称(非公有制企业)资格评审表(表样见附件1)、并整理相应申报评审材料,经所在企业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管理单位审查同意,报市中小企业局审核、汇总,然后由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函向省中小企业局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