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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常州市2012年度主要水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2.加快有机肥厂建设。2012年初分别建成投运金坛市阿波罗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江苏全福禽业专业合作联社、溧阳市别桥新田有机肥厂、武进区常州科力农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装置,年内建成礼嘉片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示范点,初步形成养殖废弃物收集体系。(责任单位: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政府)

  上述项目见表2-5。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1.开展化工行业专项整治。根据《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9号)的要求,关闭一批违法违规设立、不能稳定达标的各类化工生产企业。2012年,各辖市、区关闭或转产的化工生产企业要占2010年末化工企业总数的4%。其中武进区关闭或转产的化工生产企业不低于50家。(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

  2.严格控制印染、造纸行业新增产能。通过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排污费;禁止审批新、扩、改建项目和违法按上限处罚等措施,控制印染、造纸企业产品总产量不突破2011年产量。其中金坛市文凯纸业于4月底前关停。天宁区结合凤凰新城、天宁新城建设,大力推进雕庄、青龙片区印染企业转移、关闭。(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是将减排工作纳入到《2012年环保大行动方案》,作为考核重点,增加减排工作在考核中的权重,实施月度点评。

  二是对印染、造纸行业足额征排污费和水资源费,未按时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足额追缴2010年以来的排污费和水资源费。

  三是对未按时完成减排工程的单位,按照《常州市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动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将其环境信用等级调至“红色”或“红色”以下,并通报人民银行常州中心支行。

  四是将减排量较大的重点项目列入2012年市挂牌督办名单,定期组织督查,对不能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和单位,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对未按时完成减排工程的企业,环保部门不得出具上市环保核查的意见。对未按时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

  六是对设计处理能力2万吨/日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如不能按时完成中控系统改造,则按照《江苏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71号令)的相关规定,实施区域限批或扣减污水处理费。

  附表:
  1.各辖市、区年累计净削减率(2011-2012年)
  2-1.污水处理厂项目表
  2-2.接管小区项目表
  2-3.乡镇污水处理厂、点源治理项目表
  2-4.中水回用项目表
  2-5.畜禽养殖治理项目表

  附表1:各辖市、区年累计净削减率(2011-2012年)

 地区

  化学需氧量(%)

  氨氮(%)

  金坛市

  6.94

  7.55

  溧阳市

  7.23

  7.42

  武进区

  7.33

  7.73

  新北区

  7.28

  7.45

  天宁区

  7.36

  7.2

  钟楼区

  6.81

  7.46

  戚墅堰区

  7.76

  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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