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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非公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有关规定取得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可按相应任职时间计算。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任职资格后,未被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其工作时间不得计算为相应任职时间。
  5、外语条件
  申报高、中级讲师、高级、一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须具有任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考B、C级合格证书(考试合格成绩通知单)或2010年度以来省职称外语补充考试相应等级合格成绩通知单。符合省人社厅晋人社职字[2010]43号文件规定免试条件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6、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原《山西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扩充科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人职字[2005]118号)的规定,2011年申报评审技校教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高级四个模块;中、初级三个模块。下列人员可暂时不参加或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50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近3年内从晋外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从国外引进的留学人员;计算机应用专业及相近专业毕业,现从事计算机应用教学的人员。
  7、考核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晋人职通字[1999]58号、[1999]57号)文件要求,申报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申报评审者须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在称职以上,其中破格人员须近三年来至少有一次以上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具体量化条件
  高级讲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教学水平特别突出,获得过全省教学大赛一等奖、全省技能大赛前三名或在本校教学评价中同级职务(20人以上)名列第一,并提交一篇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在CN期刊发表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000字左右)。
  2、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获得过省(部)级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或辅导学生参加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前三名或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前六名学生的理论教师,均可提交一篇独立或第一作者,在CN期刊正刊发表的本专业具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000字左右)。
  3、在教育教学研究、专业技术研究方面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在省级以上期刊(CN)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须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凡辅导学生参加省级或全国技能大赛获省级4-6名、国家7-12名的理论教师,其论文可降为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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