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否则不能做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若为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方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合格学历对待。专业不相近的,不能按有效合格学历对待,若专业能力强,业绩贡献大,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破格条件申报参评。
3、业务条件
申报讲师要求:
(1)能胜任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和全部教学工作,并达到本校教师平均课时量。
(2)能担任培训指导年轻教师的工作,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
申报高级讲师要求:
(1)能联系实际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工作,能指导提高讲师的业务水平。
(2)能熟练地担任二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和全部教学工作,能起到学科带头人的作用,并达到本校教师平均课时量。
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要求:
(1)能胜任本工种(专业)生产实习课和工艺理论课的教学工作。
(2)对本工种(专业)的实际操作技能达到高级技工的水平,在技术革新和生产实习教学中有较大贡献。
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要求:
(1)能熟练地担任本工种(专业)生产实习课及工艺学理论课的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高。
(2)能主持编写生产实习课教材,有独特、高超的技艺,在生产和技术革新及生产实习教学中成绩显著。
4、任现职年限要求。任现职年限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被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并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时间。
(1)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现职前取得规定合格学历(至今已满5年)者,要求任现职时间须满5年;任现职期间取得规定合格学历者,要求取得学历的时间满5年或任现职时间满7年;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高级讲师。不符合上述任职条件,为破格申报评审。破格申报评审者,只准比上述规定任现职时间最多提前2年。
(2)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现职(助师级)前取得规定合格学历(至今已满4年)者,要求任现职须满4年;任现职(助师级)期间取得规定合格学历者,要求取得学历的时间满4年或任现职满6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不搞破格评审。
关于任现职年限的计算,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占用本单位空缺岗位职数聘任相应职务之当年算起,实算至申报当年年底。以2011年申报为例,任现职满4、5、6、7年的聘任时间依次分别为:2007、2006、2005、2004年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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