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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创建2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4、开展"1"系列社会活动。在本市市民广场、城市公园举办丰富多彩的巡回展览活动,全面展示20年来的园林绿化成就以及创建成果。组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摄影比赛、家庭阳台绿化竞赛、爱绿大使评选、园林绿化宣传月、插花比赛等社会活动,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三、工作保障机制
  (一)切实加强领导。省厅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耿庆海副厅长任组长,厅城建处、机关党委等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宣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地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方案后报省厅。省厅将加强对各市宣传工作的调度和督查,对开展较好的城市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以园林城市创建20周年总结宣传活动为契机,把城市园林绿化和园林城市创建宣传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防止出现"前紧后松"和"上热下冷"。将把园林绿化宣传工作纳入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省园林城市申报评审和复查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分量。
  (三)加强园林系统宣传平台建设。建立全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通联站和通讯员队伍,8月份省厅举办全省园林通讯员培训,通过以会代训、以活动代训等方式,提高从事宣传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办好园林协会会刊《山东园林》,同时每个城市都要有园林绿化方面的杂志、信息等宣传载体。借助网络优势,加强信息交流。开通城市园林绿化的微博,让更多的人来了解城市园林绿化,理解并支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

  附件2:
  城市园林绿化20年总结报告内容要求

  一、园林城市创建对城市生态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所起促进作用的总结分析。
  二、园林城市创建历程、成果、特色、亮点以及获得命名后的成果巩固与发展情况。
  三、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文)贯彻实施情况总结分析,主要包括:
  (一)国发〔2001〕20号文件颁布以来城市园林绿化机构设置及机构名称、归口部门;
  (二)国发〔2001〕20号文件颁布以来城市园林绿化相关法规制度及技术标准规范颁布、实施情况;
  (三)全省及各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时间及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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