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创建2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鲁建城函[2012]3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行业主管局:
为全面总结20年来我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群众意识,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园林绿化的良好氛围,促进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开展,推动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安排,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创建园林城市2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园林城市创建20周年宣传活动方案》,请各市对20年来的城市园林绿化和创建园林城市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回顾,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园林行业宣传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市请将本市活动宣传方案、联络人名单以及城市园林绿化20年总结报告分别于8月10日前、8月13日前报厅城建处。
联系人:张书博 刘广民 马雷昌
电话(传真):0531-87080817
信箱:shandongyuanlin@126.com
附件:
1、山东省园林城市创建20周年宣传活动方案
2、城市园林绿化20年总结报告内容要求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1:
山东省园林城市创建20周年宣传活动方案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2年7月30日)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多个层面的作用,通过全方位、立体化、高密度的宣传和展示活动,集中宣传城市园林绿化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弘扬民族传统文化艺术、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等方面的作用,全面展示20年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巨大成就和园林城市创建的丰硕成果,普及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园林绿化的认知,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安排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风景园林协会集中组织的宣传活动安排
1、举办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论坛。邀请国家和省有关领导、知名专家,在9月份开幕的山东省第四届园博会上,围绕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实施城市绿荫行动、大力发展屋顶绿化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