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大部分农村残疾人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参与社会和自身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建立,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残疾人不愁吃、不愁穿,全面保障平等享受基本医疗、基本养老、教育、住房和康复服务。农村残疾人家庭收入达到或接近当地平均收入水平,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农村残疾人并不断提高水平。
(二)主要任务。
--到2015年,扶持8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到2020年,农村贫困残疾人普遍得到有针对性扶持,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到2015年,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农村残疾人。农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专项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
--到2015年,普遍开展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和康复救助,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普遍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
--到2015年,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并逐步提高巩固率。到2020年,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受教育状况达到当地平均教育水平。基本消除农村残疾人青壮年文盲。
--到2015年,为2.5万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到2020年,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愿望的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增加生产经营和就业收入,家庭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
--到2015年,通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落实,帮助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家庭危房得到有效改善,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明显提高。
--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框架,使机构托养、社区日间照料、居家服务得到较快发展。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托养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到2015年,农村残疾人公共文化和体育事业得到发展。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普遍享有无障碍基本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
三、政策保障
(一)落实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