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长政办发〔2012〕2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在长各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服务业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今社会已经进入服务经济时代,其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基准。目前,长沙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推进城市国际化、城乡一体化、产业高端化、发展“ 两型”化、管理法治化,率先基本建成“两型城市”和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服务业作为长沙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在扩大就业、聚集优势、改善民生、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完善城市功能、建设“两型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服务业发展规模、效益、地区分布和行业分布情况,为科学制定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提供统计保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
当前,长沙已初步建立起全面统一的服务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但由于服务业统计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还十分薄弱,存在着统计单位名录库不完善,统计分类不标准,部门统计不健全,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不高,经费和人员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服务业统计难以适应服务业发展的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促进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高度,把服务业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整体设计、规范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条块结合、分步推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建设、统计能力建设、统计法制建设、统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努力适应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