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关于2011年度全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二〇一一年五月)
2011年度全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省社会科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现就2011年度全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评审范围
在认真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工作的同时,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中,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全部纳入职称评价服务范围。
二、参加上年度评价答辩未通过者,今年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答辩论文须为符合要求的新发表论文。参加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比较明显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接受再申报。
三、评审条件、申报材料等事项均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批转省社会科学院<2010年度全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晋人社职字[201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