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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加强价格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意见的通知

徐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加强价格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意见的通知


局各处室,分局,中心:

  《关于加强价格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关于加强价格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进一步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从政行为,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推进价格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徐州市纪委关于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要求,从价格部门实际出发,以权力公开运行为主线,以教育为先导,以制度为保障,以监督为手段,逐步建立以完善的内控机制体系为支撑,以廉政风险点排查为基础,以强化对权力的实时监控为核心,以制度执行问责为手段的部门权力内控机制,确保各项权力运行正确有效行使,努力建设勤政、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价格工作队伍,为全面完成价格工作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权力内控对象

  抓住权力设定、行使、监督、评价和问责等关键环节,围绕权力风险防控,健全完善防控措施和制度规范。主要对五类权力进行防控:

  (一)定调价权。重点防控定调价的权限、时限、程序、流程公开、听证和集体审议等环节。

  (二)价格行政执法权。重点防控价格行政执法的权限、时限、程序,执法人员资格及行政处罚裁量等环节。

  (三)成本监审权。重点防控成本监审的权限、对象、程序及成本监审人员的资格等环节。

  (四)价格鉴证权。重点防控价格鉴证的时限、程序、鉴证人员资格及鉴证准确性等环节。

  (五)人、财、物管理权。重点防控人员补充调整、实绩考核,财物使用管理、经费收支等环节。

  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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