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实行分类抽取的通知
(榕建招[2012]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评标专家抽取行为,根据《关于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内抽取评标专家的通知》(闽发改政策[2011]85号)、《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和《关于勘察设计评标委员会组成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0]25号)等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人在申请抽取评标专家时,须提交《福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随机抽选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1),并附相关材料。
二、招标人设定的拟抽选评标专家类别及人数要求,应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抽取分类对应表》(详见附件2)执行。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抽取分类管理的通知》(榕建招[2010]3号)同时废止。
附件:
1、福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随机抽选申请表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抽选分类对应表
二O一二年七月六日
附件1:
福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随机抽选申请表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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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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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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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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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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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 详见投标文件递交及项目负责人身份检验表
| 有无评审
技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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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抽选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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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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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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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委会招标
人代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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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抽选的评标专家情况
| 工程类别
| 专业类别
|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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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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