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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图片音像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的通知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图片音像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的通知
(榕人社办〔2012〕5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增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宣传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实效性,近期我局拟开展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图片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一)市级以上领导视察本地区、本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图片、讲话录音录像资料;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级以上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等重要公务活动的图片音像资料;

  (三)其他有关部门厅级以上领导在本地区、本单位调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等重要公务活动的图片;

  (四)记录本地区、本单位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的图片音像资料;

  (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图片、音像资料,如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宣传画、宣传片、漫画、图表等。

  (六)近年来与新闻媒体合作并被媒体报道的内容。

  二、报送格式

  1、报送的图片资料要求主题突出,数码图片以JPEG格式报送,分辨率要在300dpi以上,大小为1MB以上至5MB以下为宜。每张图片要附带简要文字说明,言简意赅,准确表达图片内容,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人物、具体内容等,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2、报送的音像资料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并注明内容、形成时间、地点、制作单位、制作者姓名、播出单位和报送单位。

  三、报送时间

  1、请各县(市)区、部门(单位)将收集整理的近年来反应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成效的图片音像资料于7月20日前报送市局办公室。

  2、建立定期报送机制。各县(市)区、部门(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图片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从2012年7月起,各县(市)区、部门(单位)需于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的图片音像资料报送市局办公室。如遇重大活动和时效性强的图片音像资料,请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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