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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福利院老年公寓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福利院老年公寓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12]111号)


福州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审批福州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民〔2012〕31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市政府2011年第8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为加快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步伐,满足老年人对机构养老服务的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湖边村44号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内。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11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老年公寓(二)号楼和食堂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3639.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484.5万元,基本预备费154.4万元,其他费用1000.97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四、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五、项目业主:福州市社会福利院。

  六、建设工期: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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