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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云浮市关于开展“大清洁,乡村美”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第四阶段:总结阶段(9月16-30日)。

  1、自查和考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镇(街)政府(办事处)对辖区相关工作开展检查和考核,有关情况要报上一级政府。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全市通报,并作为对各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农村垃圾处理及环境改善”指标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总结成果。召开总结会议,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总结专项活动经验,将阶段性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办法转化提升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实保障。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民生、为民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已列为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重点建议。为切实推动专项工作开展,市成立开展“大清洁,乡村美”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住建局、市规编委、市财政、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开展“大清洁,乡村美”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镇(街)政府(办事处)也要相应建立该项活动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和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方案要做到目标明确到村,时间明确到月,责任奖惩明确到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镇(街)政府(办事处)、村层层签订责任书,县(市、区)(管委会)党政领导包镇、镇党政领导包村、村委干部包村、自然村长包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责任目标进行量化细化到每个干部身上。

  (三)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统分结合,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扎实推进专项活动开展。

  (四)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设备设施。为解决专项活动工作资金不足的难题,各地可采取几个一点的办法,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财政扶持一点,镇政府出资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社会各界捐款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各县(市、区)、管委会财政补助农村人口每人每年专项用于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经费不少于6元,同时,要加大设备设施的投入,把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设施运管费用支出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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