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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云浮市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4、强化教育经费使用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建立教育经费统管机制。加强学校财会制度、核算体系、会计队伍等方面建设,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水平。加大教育经费审计力度,提高经费分配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切实解决学校发展建设用地、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等问题,落实和强化发展改革、教育、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对学校布局、选址、校园规划、校园建设等方面的责任和业务指导,确保建设质量和安全,加快建设进度和效率,科学控制建设规模和成本。

  5、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助学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制度,探索国家助学金发放新模式,防止虚报冒领国家助学金行为。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完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工作。落实对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政策;落实对中等职业学校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的免学费政策。逐步完善面向特殊教育的资助政策。积极探索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国家助学贷款模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捐助和设立规范基金会等方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各级各类教育。

  加强学生资助机构建设。建立学生资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四)强化督导。

  加大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问责制。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举的原则,强化教育督导的“监督、检查、指导、评估”职能,定期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对规划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执行不力的限期整改并实行问责,确保各个规划项目顺利推进、如期完成。

五、组织实施


  实施市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我市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云浮,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教育规划纲要,精心组织制订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着力实施一批教育发展重大工程项目和计划(详见附表)。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共同推动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全面执行,共同推动我市教育强市建设,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实现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附件:云浮市教育发展“十二五”重大工程项目表

  附件:
  云浮市教育发展“十二五”重大工程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或主要内容

完成时间

1

教育创强工程

到2014年,全市实现省教育强镇(街)覆盖率80%以上,到2015年,创建成广东省教育强市。

2015年

2

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规范化标准。

2015年

3

三网融合教育应用及中小学装备工程

1、落实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三网融合教育应用实验);

2、落实省教育资源下乡行动计划,以信息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区建设;

3、按标准配齐中小学理化生实验室、功能教室及教学仪器。

2015年

4

市教育园区建设工程

完成市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市农民工培训和技工教育实训基地、凤凰高级中学、市实验学校(含幼儿园)等4个项目建设。

2015年

5

市中心城区教育提升工程

新建、改扩建市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15所,其中2012年扩建云浮市第一幼儿园、云城区机关幼儿园,新建云浮市实验学校、扩建云浮市第五小学,新建云安凤凰高级中学、扩建邓发纪念中学,建好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云浮市技工学校,新建广东华立城市学院。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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