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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云浮市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3、实施教育发展问责制。建立完善地方党政领导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考核评价机制,把具体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考核评价标准,加大督导力度,定期开展考核评估,强化督导和考核评估的真实性、有效性,并将督导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及办学主管部门领导奖惩和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

  4、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意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坚决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政治保证。

  (二)深化改革。

  1、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格局。允许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探索公办民助、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多种办学形式,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探索让部分义务教育学校优秀校长或管理层管理多所学校的改革试验,促进薄弱学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选择部分高中阶段公办学校探索横向集团化办学,借助优质教育资源改造薄弱学校、扶持新学校发展,促进区域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发展。推动公办职业学校依托行业企业办学,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与培训。鼓励高等学校扩大社会参与和合作,创新产学研结合模式,集聚办学资源。

  2、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增强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领导、统筹、协调能力。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形成政府统筹、分级负责、规范有序、社会参与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完善“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能,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在教育规划、经费管理、校长任命、教师招聘等教育管理方面的职权,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效能。探索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改革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落实法律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完善职业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技工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和具体实施与指导。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加快建立完善发展规划、招生平台、经费投入、资源配置和培养标准“五统一”的中等职业教育统筹发展机制。

  3、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依法理顺学校与政府、学校与社会,以及学校内部的各方面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依法建立健全中小学章程,完善学校法人治理模式,引导社区、家庭、社会组织和公民有序参与中小学办学和管理,促进中小学管理与运行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建立基础教育现代学校制度。

  4、加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事业发展的科学研究。加强对列入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指导、评估和经验总结推广。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科研力量,坚持围绕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和前沿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增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预见性;加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研究和政策研究,为教育决策和管理提供咨询服务;科学开展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促进素质教育发展。

  (三)加大投入。

  1、落实财政教育投入责任。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切实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加强教育财政预决算监督、教育经费专项审计监督、教育经费落实情况监督,实施教育经费投入行政首长问责制。

  2、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足额征收、全额用好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落实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政策。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政府与社会、受教育者个人或家庭成本分担比例,建立学杂费正常调整机制。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办学、出资办学、助教助学、奖教奖学。继续利用好金融信贷资金发展教育,积极有效防范教育债务风险。积极开拓教育服务、科技开发等途径筹措教育经费。

  3、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和家长合理负担成本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逐步加大各级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力度,着重扶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保障机制,加大统筹力度,逐步统一城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加大特殊教育发展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进程。完善高中阶段教育经费以财政投入为主,受教育者缴费和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共同投入机制。继续加大财政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投入,保障基础能力建设。鼓励和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名校采取多种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健全职业技术教育拨款机制,加快实施以生均综合定额为主的职业技术教育预算管理制度,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体系,国家重点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参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标准设定生均基准定额。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多方筹资加快基础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市属高等学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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