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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监测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经费保障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意见》(渝委发〔2010〕6号)精神,万元增收监测调查工作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县级工作经费(包括调查网点经费)由县农户万元增收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解决,乡镇监测工作经费由乡镇农户万元增收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解决。

  六、工作组织实施

  调查工作由县农户万元增收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国家统计局酉阳调查队负责具体实施,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通力配合。

  七、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9月10日前完成样本村和样本户的抽选

  (二)9月25日前完成乡镇统计人员和样本村辅助调查员业务培训,完成调查表和调查手册印制。

  (三)9月30日前完成样本户2009年全年和2010年1-9月家庭收支情况回忆性记帐。

  (四)10月起每月25日至月底由网点辅助调查员深入调查样本户开展月度调查。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配合。县万元办要与国调队紧密配合,对重点项目、产业发展、投资进度、生产销售动态等进展情况及时通报,便于监测调查专业人员掌握综合情况。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全力配合国调队开展监测调查工作并及时报送行业和辖区万元增收工程相关资料和动态信息,促进统计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肃工作纪律。要按照监测调查方案要求严格规范统计,收集数据要到户到点,报表填写要逐项询问,如实填写,力求真实准确,严把数据质量关。严禁虚报、瞒报和伪造数据等弄虚作假现象,如有违反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行严肃查处。

  (三)做好服务工作。要充分利用市万元增收办和重庆调查总队的反馈的监测数据,结合全县万元增收综合情况,进行数据加工和分析研究,为万元增收工程提出合理化建设性建议,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参考依据,更好地服务农户万元增收工程。

  (四)加强工作检查指导。国调队要加强对乡镇统计人员和网点辅助调查员的业务培训,要定期深入调查网点和调查户进行工作指导和事后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调查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也将不定期对网点调查登记情况进行事后质量抽查,作为评估我县农户万元增收数据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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