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监测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0〕2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现将《酉阳自治县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监测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酉阳自治县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监测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监测调查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建立“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监测调查制度,定期收集农户相关统计信息,如实记录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家庭收入、支出等情况,准确反映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实施效果,加大对我县农户收入监测统计和分析评价的力度,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时掌握增收进程和实施效果提供科学依据,助推我县农户万元增收工作进程。
二、调查内容
农户的基本情况、收入和支出情况、政府出台政策的落实情况及农户实施项目的效益情况等。调查采取定性调查与定量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调查对象
按照《重庆市“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监测调查方案》要求,我县万元增收监测调查样本涉及30个样本村(由重庆市调查总队农村住户处抽选),每个样本村抽选样本户10户共300户(由酉阳调查队抽选)。样本村名单如下:
钟多镇青山村、龙潭镇官偿村、麻旺镇清香村、泔溪镇泡木村、苍岭镇太和村、酉酬镇芭蕉村、大溪镇茶店村、黑水镇马鹿村、小河镇小河村、后溪镇长远村、涂市乡钟岭村、可大乡吴家村、花田乡生基村、庙溪乡庙溪村、两罾乡金玉村、官清乡石坝村、偏柏乡柏溪村、丁市镇丁市村、双泉乡城墙村、板溪乡红溪村、李溪乡天台村、楠木乡红旗村 、铜鼓乡清河村、江丰乡潮水村、南腰界乡南界村、木叶乡梨耳村、宜居乡董河村、龚滩镇红花村、天管乡未市村、后坪乡椒梓村
四、调查方法与数据公布
主要采取辅助调查员每月25日至月底对农户进行逐项询问,农户据实回答,辅助调查员如实填写的方式进行数据收集,各调查点数据收集完成后报乡镇万元增收办,乡镇万元增收将调查数据进行录入后报国调队,国调队完成数据审核和汇总后,于季后5日内上报,经重庆调查总队进行最终审核和评估后,监测结果由重庆市“两翼”万元增收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联合发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