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推广到农村地区,发挥“四节一环保”的综合效益,能够节约耕地、降低区域生态压力、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同时能吸引大量建筑材料制造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参与,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
三、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发展方向、主要目标
(一)发展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为平台,以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和环保为重点,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法律、技术、经济等为手段,以实现国家节能减排目标为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激励引导,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建筑领域资源利用率,构建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绿色建筑体系,改善建筑功能,努力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系统统筹、统一协调的原则
实现新建建筑全过程监管、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及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管理协调推进,并在适宜时间空间尺度上统一规划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的建设。
2.坚持因地制宜、求真务实的原则
坚持走符合徐州市本土特色的建筑节能发展思路。结合国家节能减排整体战略、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定位、徐州市地理环境状况、社会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建筑节能技术支撑条件,在“十一五”建筑节能工作的基础上确定“十二五”建筑节能的目标、推进机制以及重点工作等。
3.坚持技术创新、科学发展的原则
积极创造适宜建筑节能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增强政府引导和扶持力度,注重培育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建立完善面向市场的建筑节能促进机制;提升政府在建筑节能中的监管作用,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决策、监管、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确保在既有建筑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用能监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研究推进建筑节能发展的关键技术,积极推广利用与徐州气候特征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技术,以技术创新带动建筑节能发展。
4.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的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对节能的宏观调控作用。通过采取财政补贴、提供专门融资渠道等优惠政策,同时,通过综合运用能源阶梯价格等经济调节手段,引导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和低能耗绿色建筑的发展。
(三)发展方向
1.积极推行建筑节能65%的节能设计标准
徐州市作为苏北地区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应在苏北地区的建筑节能工作中起到示范作用,在新建建筑全面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50%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积极推行实施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
2.以建筑节能为基础推进绿色建筑建设
以建筑节能的推行为基础,推进绿色建筑与绿色示范区的建设实施。努力实现建筑节能从单一节能目标向综合性节约目标(四节一环保)的跨越;努力实现从单体建筑性能控制到区域性建筑性能控制与管理的转变。在建筑节能的基础上建设更高水平的绿色建筑试点与示范项目。
3.以政府和市场共同推进建筑节能
结合徐州市建筑节能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体系,积极引导市场资源进入建筑节能相关行业,形成巨大社会辐射效应,建立建筑节能市场化服务,激发全社会力量参与建筑节能,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手段促进建筑节能工作和建筑节能市场的双赢。
(四)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规划区域新建城镇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阶段全面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全市建筑领域累计完成节能量75万吨标准煤,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能约2.5万吨标准煤,通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替代常规能源2.5万吨标煤,新建绿色建筑120万平方米,新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2个。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65万平方米,对2005年以前建成的公共建筑改造比例达4%。对城市集中供暖系统进行有效的节能改造,推行供热计量的改革。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建筑节能和建筑工业化、住宅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