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卫生局关于确认2010年度无锡市卫生系统科研项目和资助经费的通知
(锡卫科教〔2010〕10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医院管理中心,局直属单位:
市卫生局组织开展了2010年度无锡市卫生系统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公示,决定确认2010年度无锡市卫生系统立项科研课题24项,其中指令性项目12项、指导性项目12项(见附件)。现就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签订项目合同书。为切实做好科研项目实施工作,我局与指令性项目承担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负责人需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项目研究方案后,与我局签订科技项目课题合同书,一式五份,于2010年11月10日前,交我局医教处,同时提交合同书电子文本。指导性项目主要由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2. 项目资助经费及使用管理。我局对2010年度指令性项目资助额度为2-3万元,立项当年拨付50%,剩余经费根据项目执行情况酌情拨付。承担单位应按我局资助经费额度1∶1配套资助。指导性项目由所在单位安排研究经费。
科研经费须按有关规定专项用于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须按财务管理规定以及项目经费预算计划,合理使用经费,并对资助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单位财务、科技管理部门应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确保资助经费得到规范、合理使用。
3. 项目实施情况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包括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项目中期报告和项目结题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于每年11月30日前,由项目负责人填报,并经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我局医教处,项目中期报告和项目结题报告分别在项目达到中期进度和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后及时填报。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照进度实施项目研究工作,应提前向我局提出项目延期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
希各项目承担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项目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做好督促检查,确保科研质量和进度,确保按期完成科研任务。
项目合同书、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等文本格式请登录无锡市卫生局网站(http://wsj.wuxi.gov.cn)下载。
市卫生局医教处联系电话:82727694,82751784;电子邮箱:wx.yzkj@163.com。
附件:
1.2010年度无锡市卫生系统指令性科研项目及资助经费
2.2010年度无锡市卫生系统指导性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