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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我市总部企业认定初审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我市总部企业认定初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发改委(局),新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12]46号),加快我市总部经济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无锡市总部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2]80号),现启动2012年我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请你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总部企业申报,并对申报企业的申请进行初审,严格把关。企业申报材料要求见《认定办法》。

  请于8月24日(周五)前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报市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联系人:陈林峰 郑岩昌  电话:81821544  传真:81821533  Email:jwpu@163.com

  附件:无锡市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附件:无锡市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     电话:      填报日期:

申请企业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时间:

企业注册资本

(万元)

2011年纳税额    

(万元)

2012年上半年纳税额(万元)    

市外分支机构

数量(个)

 

母公司

情况

母公司名称:

母公司

属性

央企□       外企□       民企□     世界500强□

申请总部类型

综合型总部□  投资总部□  营销总部□  物流总部□  研发总部□  其他□ 

审核意见

市(县)、区初审意见

 

 

 

部门复核意见

 

 

 

市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意见

认定会议意见

 

 

 

副组长意见

 

 

 

组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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