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五、实行承诺出资

  允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申报设立登记的资金数额、出资额、成员出资额,采取承诺出资方式。

  六、放宽住所要求

  允许网络销售、动漫设计等对环境影响小的服务性小微企业将家庭住宅登记为企业住所。小微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住所产权证明的,可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所权属证明登记。在有形市场内设立小微企业的,市场主办单位出具的住所使用文件,可作为该企业的住所证明。

  七、放宽企业经营范围

  鼓励小微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文化行业等领域,不涉及许可审批的,由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不以超范围经营处罚。

  八、实行即来即办

  设立小微企业咨询、登记窗口,实行专人专件办理,凡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核准。除涉及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业外,小微企业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只要提交相关注册登记要件,可先核发营业执照,其它限时补齐。

  九、拓展融资渠道

  支持利用股权质押贷款融资,对申请股权质押登记的,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时登记并免收登记费;鼓励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促进商标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支持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作为抵押物融资,盘活企业闲置资产;支持公司制小微企业以债权转股权方式融资。

  十、放宽年检条件

  小微企业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或者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未体现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但其仍有生产经营意愿的,经小微企业书面申请,予以通过年检。

  十一、支持品牌建设

  积极支持具有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知度的小微企业申请知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积极支持具有吉林地方民族文化特色,但活力不足的老字号小微企业,通过实施改组改制,实现新的发展;积极支持和引导老字号小微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积极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老字号小微企业通过市场运作,控股、收购、兼并同行业小微企业,整合市场资源。坚决打击侵犯小微企业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