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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速公路行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速公路行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0〕2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平安酉阳”建设,加强我县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等方面的作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行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0〕116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全县高速公路行人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社会以及“畅通酉阳”、“平安酉阳”为目标,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杜绝行人上高速公路行走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行人通行设施,严厉打击破坏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二、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

  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乡镇开展高速公路行人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县安监、交通、公安、民政、教育、城乡建设、民族宗教、卫生、规划、国土房管、工商等部门与高速公路执法、经营单位按职责要求落实各项行人安全管理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本辖区内高速公路行人安全管理责任制,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对辖区村(居)民开展高速公路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本辖区内高速公路行人安全和护路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积极配合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开展路政和交通安全执法工作,按照应急处突相关要求做好涉及高速公路的群体性事件的相关工作,严防辖区村(居)民违规进入高速公路引发交通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杜绝辖区内人为破坏隔离栅栏等防护设施、在高速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或堆放物料以及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建房等违法行为发生。

  高速公路执法大队要加大高速公路行人安全管理以及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深化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强化高速公路执法监管,对擅自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教育和处罚。同时积极协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加强道路隐患排查,及时修补完善高速公路隔离、安全防护等设施,在行人上路集中的路段设立禁止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警示标志、完善电子监控设施。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充分考虑到沿线居民通行需求,努力完善人行天桥、人行辅道、人行涵洞等辅助通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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