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质监局、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青岛海关、市统计局、市保监会
四、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十)开展质量安全绩效考核。将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绩效考核。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食安办、市质监局、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统计局
(十一)开展政府质量奖励评价工作。制定《青岛市市长质量奖励管理办法》,开展青岛市市长质量奖评价工作,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积极组织培育申报山东省省长质量奖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监察局、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十二)积极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区)活动。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和申报材料工作。引导各区市政府加强质量工作,树立一批将质量提升作为区域发展战略核心内容、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的示范市、区。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城乡建设委、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旅游局
(十三)开展产品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工作。建立产品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市、区(市)两级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定期编制全市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统计局
五、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十四)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名牌发展战略在提升我市产品质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重要带动作用。进一步优化品牌结构,围绕家电电子、石化化工、汽车机车、船舶和海洋工程、纺织服装、食品饮料、钢铁机械等七大先进制造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制定名牌培育计划,完善名牌创建机制,积极组织培育申报省级及以上品牌,做好市级品牌的评价工作。加强生产型服务业、生活型服务业品牌的创建步伐,加强对服务品牌的培育、扶持和奖励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政府国资委、市旅游局
(十五)培育一批区域品牌。积极开展争创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工作.组织做好我市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继续做好创建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工作。做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