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青政办字〔2012〕12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青岛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2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46号),明确2012年我市质量工作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开展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以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纤维及纤维制品为重点,对制假售假、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生产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等重点场所,开展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打击“黑心棉”、“粉末砖头”、“瘦身钢筋”、“中药材造假”等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城乡建设委、市政府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市食安办
  (二)制定青岛市重点监管产品目录。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和重要程度,及时将涉及质量安全的产品纳入重点监管目录。分步实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构建新形势下产品质量监督的长效机制。加强重点产品、重点工程和重点服务项目的质量监管和监督检查。完善进口工业品分类管理制度,加大对进口高风险工业品的检验监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青岛出入境检验检验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
  (三)加强重大设备监理工作。强化对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对学校、幼儿园、车站、商场、旅游景区、游乐园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居民住宅的在用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等特种设备设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