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职能部门在检查中,要严格落实“三禁止、四强化、六必须”措施。“三禁止”,即:一是禁止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二是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三是禁止违章动火、违章吸烟和违规操作。“四强化”,即:一是强化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置;二是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职责的落实;三是强化消防知识和自救逃生技能的提升;四是强化建筑外墙保温及装饰材料防火规定的执行。“六必须”,即:实施动火作业前,必须将居民临时迁移出建筑物;实施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履行单位内部动火审批手续、必须清除现场及周边的可燃物、必须落实专人实施现场监护、必须配置消防器材进行现场保护、必须做到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四)加强执勤备战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大消防器材和装备建设力度,储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剂,协调解决和修缮市政公共消火栓,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要紧密结合冬季火灾多发生在夜间和发现晚、报警迟、烟雾大、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等规律和特点,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坚持“预防为主和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强化“六熟悉”和技战术训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大力开展实战演练,认真维护保养车辆器材,备足灭火物资,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装备上、训练上、预案上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做到一旦发生火灾,反应快速,指挥科学,处置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危害。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平安酉阳”建设的高度,切实把冬季防火和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四大行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一岗双责”制,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认真制订本乡镇、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责任,开展拉网式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冬季防火暨“四大行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平安酉阳”建设和构筑“防火墙”工程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二)严肃执法。各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活动中严格落实“三禁止、四强化、六必须、七个一律”措施,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三)加强配合。各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坚持综合与专项、条条与块块、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局面。凡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火灾或较大火灾的,将按照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