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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地质防灾减灾工程。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开展全省地质灾害多发区风险区划。对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依据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治理工程。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网络体系,完成全省地质灾害的空间数据库建设。在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葫芦岛等市的重点县(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建设工程。把好重大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预防关。构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开展1∶5万比例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复核工程。加强近海海域地质环境管理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监测技术与灾情评估方法研究,科学确定滑坡、泥石流暴发的降雨临界值和地质灾害灾情的评估方法,完成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综合分析。
  --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工程。做好沿海地区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和评估、警戒潮位核定工作,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为海洋防灾减灾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编制《辽宁省海洋观测预报体系建设规划》,建立营口白沙湾海洋观测站,为海洋观测网建设奠定基础。建设海洋渔业生产安全环境保障服务系统,实现海洋预警预报产品与渔船的对接,为渔民安全生产提供服务保障。进一步完善省级海洋远程视频会商系统,实现与国家中心、海区、省、地市级海洋预报机构之间的预警预报远程视频会商、海洋灾害应急指挥视频会商,提高海洋灾害的应急保障与服务水平。
  --林业防灾减灾工程。加强省、市、县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体系建设。新增137支设备、装备标准化的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提升林区防火阻隔系统网密度,修建500公里森林防火道路。实施全省40个森林防火重点火险县综合治理工程。完善扑救森林火灾的物资保障体系,完成61个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的建设。实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灾御灾体系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省、市、县(区)三级检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林业有害生物产地检疫率98%以上。进一步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网络建设,提升44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和12个省级测报点建设水平,建立监测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信息处理与预警发布系统。加强省及区域中心防控应急储备和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网络建设,力争在全省范围内新增国家级监测站点48处。扩建14个国家级监测站点,加强30个省级监测站点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省级决策指挥平台,实现对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科学决策、高效指挥和有序调度。
  --电网防灾减灾工程。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电网建设与运行管理,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完善电网企业与各级防灾减灾综合协调部门的联运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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