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推广使用LED照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交科函[2012]155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广州港务局、珠海市港口管理局,省交通集团、省航运集团:
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推广使用LED 照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厅科技处反映。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推广使用LED照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推动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现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要求,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工作力度。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推动新建高速公路隧道LED照明工作,逐步推进已通车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的隧道LED照明改造工作。
二、具体目标
通过实施推广示范项目,抓紧制订高速公路、隧道LED照明的有关地方标准,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出台高速公路、隧道LED照明的有关地方标准,确保推广使用LED照明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公路隧道照明控制技术研究。大力研发公路隧道智能通风照明控制技术、隧道群和毗邻隧道的智能联动控制技术和联网控制系统等节能技术。(牵头单位:厅科技处,参与单位:厅基建管理处、省公路局、省交通集团)
(二)推进公路隧道节能技术应用的示范试点工作。推进广乐、博深新建高速公路隧道照明以及广佛、广深已建隧道、路灯照明和收费广场、服务区LED照明技术改造示范、试点项目,逐步完善高速公路、国省道的隧道LED照明技术,创新应用模式,积累、总结LED照明路段的应用情况,为推动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的隧道LED照明技术应用打下坚实基础。(牵头单位:厅基建管理处,参与单位:厅科技处、省交通集团、各相关地市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