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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嘉定区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嘉定区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嘉府办发〔2010〕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嘉定区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一日

  关于2010年嘉定区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企业、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根据上海市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现就2010年本区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构想,把创建活动作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坚持把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形成企业与职工共创和谐、共谋发展、共享成果的工作局面,努力为实现“五个确保”和嘉定加速城市化进程、促进“两个融合”,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突出“广泛发动、普遍参与、重在提高”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创建工作,在前三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村)创建活动,力争年内实现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100家、镇(系统)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600家、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村)60个的目标,确保至2010年底,使全区60%的在地规模企业创建成区、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40%以上的园区(村)创建成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村)。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全面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村)创建活动,着力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转移创建工作重心,加大镇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力度,广泛动员企业开展创建活动,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强化村级组织和工业(经济)园区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园区(村)工会联合会建设,不断完善区域性职代会制度,积极推进区域性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健全区域性劳资矛盾调处机制,努力实现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村)的创建目标。
  2、继续推行“5+X”工作模式,进一步建立企业和职工自主协调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在进一步落实创建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职代会和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效化解劳资矛盾。重点是通过继续推进“工资协商要约行动”,把职工利益诉求引导到有序协商的轨道上来,促进企业与职工携手应对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同时,切实加强对职工的组织引导和教育培训,围绕“迎接世博、服务世博、奉献世博”等主题,积极开展符合企业特点和工作实际、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的系列活动。
  3、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和激励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区、镇两级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坚持创建工作与部门工作的有机结合,加强协调配合,提升工作合力。健全复查机制,加强对达标企业的动态管理,督促企业深化创建内容,巩固创建成果。制定晋升考核办法,引导、鼓励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村)创建工作覆盖的独立建会企业积极申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继续开展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优秀企业家(推荐)评选工作,扩大创建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对象,调动和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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