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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1、重点整合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资源,借鉴推广闵行区消防监察大队、普陀区消防协管员队伍、长宁社区消防工作站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建立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各镇(街道)、社区(农村)要结合实际建立治安、消防联防、消防志愿者等在内的多种形式队伍,落实农村、社区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宣传等工作职责。
  12、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房屋管理等部门要督促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重点解决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不善、疏散通道被占用等突出问题;巩固社区消防工作“八个一”工程建设成果,部署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回头看”活动,对社区公共消防器材配置情况开展集中检查。
  13、积极探索利用共青团组织的平台,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逐步建立社区小场所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和村庄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
  14、大力倡导推进区域“网格化”管理。以镇(街道)为“大网格”,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配备5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以行政村和社区为“中网格”,细化(居)村委和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明确1-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以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落实社保队员、物业保安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成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实行镇(街道)抓“面”、社区(行政村)抓“片”、行业系统抓“线”、公安派出所和治安联防队抓“点”的消防安全“网格”管理模式。
  2010年,全区各镇(街道)要完成消防安全领导组织调整及人员配备,各农村、社区要明确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部署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回头看”活动,结合实际推进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组建工作;2011年,农村、社区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力争完成80%的人员培训任务和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组建工作;2012年,力争完成全部的人员培训任务和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组建工作。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5、整合公安机关内部资源,明确治安、文保部门等公安机关的防火工作职责,并纳入日常业务工作范畴;构建消防、治安、内保等警种 “巡消一体、保消合一、防消结合”三位一体的多警联勤体系;大力推动派出所三级管理,酌情提高考评分值,并将其纳入农村、社区警务站建设和治安管理内容;加强对公安其他警种和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业务培训、指导,巩固完善“防消联勤”工作机制,提高火灾隐患的发现率、整改率及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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