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打击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结合各类创建和整治活动,加大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要打击影响恶劣的地沟油和地下食品窝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具体工作制度,形成有效的预防、发现、告知劝导、规范或取缔、防回潮等一系列工作措施,使有关工作常态、规范、有效。充分发挥地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平台优势,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整治相补充,积极组织协调相关整治行动,净化食品市场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相关职能部门跨前一步,主动服务引导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办证办照,规范合法经营。
(七)开展食品安全“十百千”示范创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嘉定实际,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开展食品安全“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即:开展10个食品安全示范街道(镇)或示范街的创建活动,其中2个国家级餐饮服务示范街道(镇)、6个国家级餐饮服务示范街和2个市食品安全示范街道(镇);开展100个区食品安全标兵社区(村)和示范社区(村)的创建活动,其中25个标兵社区(村)、75个示范社区(村);开展1000个示范单位(店)的创建活动,其中300个国家级餐饮服务示范单位、700个市区两级餐饮和经营单位。2011年计划完成总创建目标的40%,进一步提高地区食品安全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具体责任,优化考评内容
区政府继续与街镇、相关委办局和重点食品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责任性。
各街镇要以保障百姓饮食安全为己任,积极履行地方政府对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职责,加大对村(社区)的食品安全考核力度,健全考评机制,提高基层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发挥专业优势,在完成常规监管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的基础上,跨前一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提高综合监管效率。
(二)健全体制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调整和充实区镇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机构设置合理、人员落实到位、职能定位明确、工作高效运转。
进一步完善监管网络,开展规范化建设。推进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监管体系,建立覆盖全区所有社区、村的基层协调、监管网络。将食品安全纳入社区、村的目标考核。开展街镇食药监分所规范化建设,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完成规范化分所的创建工作,提升基层监管队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