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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嘉定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打击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结合各类创建和整治活动,加大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要打击影响恶劣的地沟油和地下食品窝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具体工作制度,形成有效的预防、发现、告知劝导、规范或取缔、防回潮等一系列工作措施,使有关工作常态、规范、有效。充分发挥地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平台优势,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整治相补充,积极组织协调相关整治行动,净化食品市场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相关职能部门跨前一步,主动服务引导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办证办照,规范合法经营。
  (七)开展食品安全“十百千”示范创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嘉定实际,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开展食品安全“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即:开展10个食品安全示范街道(镇)或示范街的创建活动,其中2个国家级餐饮服务示范街道(镇)、6个国家级餐饮服务示范街和2个市食品安全示范街道(镇);开展100个区食品安全标兵社区(村)和示范社区(村)的创建活动,其中25个标兵社区(村)、75个示范社区(村);开展1000个示范单位(店)的创建活动,其中300个国家级餐饮服务示范单位、700个市区两级餐饮和经营单位。2011年计划完成总创建目标的40%,进一步提高地区食品安全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具体责任,优化考评内容
  区政府继续与街镇、相关委办局和重点食品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责任性。
  各街镇要以保障百姓饮食安全为己任,积极履行地方政府对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职责,加大对村(社区)的食品安全考核力度,健全考评机制,提高基层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发挥专业优势,在完成常规监管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的基础上,跨前一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提高综合监管效率。
  (二)健全体制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调整和充实区镇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机构设置合理、人员落实到位、职能定位明确、工作高效运转。
  进一步完善监管网络,开展规范化建设。推进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监管体系,建立覆盖全区所有社区、村的基层协调、监管网络。将食品安全纳入社区、村的目标考核。开展街镇食药监分所规范化建设,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完成规范化分所的创建工作,提升基层监管队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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