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伪造、冒用许可证的违法行为。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尤其是对乳品、肉品等重点企业;深化食品生产备案工作,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使用、委托加工食品、使用复原乳生产液态奶、使用食用油脂等情况,严厉处罚相关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测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进行研究和预警;以食品生产领域的潜在危害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评估,探索风险管理机制。
继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分类监管和专管员制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合格产品坚决予以销毁,确保产品质量。
(三)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稳定市场秩序
对食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卖场)、集贸市场等重点食品经营单位要加强管理,严格进货验收、索证索票等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要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检测,重点抓好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奶制品、米面、食用油、酱醋、饮料、糕点、肉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食品的抽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置。定期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联合检查,在节日期间加强指导和规范,确保我区食品市场稳定、有序。
(四)紧抓消费领域规范管理,确保饮食安全
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单位、集体供餐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六T实务”、“五常法”等规范化管理。把握关键环节,运用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对食品原料、餐饮具、工具、人员消毒、储存条件、加工温度、时间等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要加强春节、国庆等重要时节和其他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科学规范保障措施,提高监管和保障效率,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另外,要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加工环境、操作环节、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进货验收等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农村自办酒席的检查和指导,消除安全隐患。
(五)做好生活饮用水的安全监管,确保饮水卫生
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的全面监测,逐步扩大监测项目和监测覆盖面,以及监测频次,提高饮用水质量。加强二次供水的监管,重点加强对自制自售水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我区群众饮水卫生。按照《嘉定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定期开展演练,提高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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