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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2011年清明和冬至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通知

  陆 璇  (区卫生局副局长)
  汤 明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仇鸣峰  (公安嘉定分局指挥处处长)
  汤妙弟  (公安嘉定分局交警支队队长)
  王健彪  (公安嘉定分局治安支队队长)
  戴伟国  (公安嘉定分局消防支队队长)
  陆 风  (区交通局副局长)
  任少杰  (区建交委副主任 )
  徐绮红  (安亭镇副镇长)
  张剑铭  (南翔镇副镇长)
  陈振华  (徐行镇副镇长)
  樊立新  (华亭镇副镇长)
  钱小萍  (外冈镇副镇长)
  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常设在区民政局。王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相对固定的联络员开展具体工作。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公墓(骨灰堂)、殡仪馆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组成由民政、公安、消防、工商、交通、宣传等部门领导及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殡仪馆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应急处置小组,随时处置本地区发生的突发事件。
  (三)加强部门与各单位的协作。为适应清明和冬至祭扫高峰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应急处置工作必须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协作关系,进一步加强沟通和联系,增加应急、应变能力,争取提供高效的紧急救援服务。
  四、处置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督促各相关镇、单位和部门应急处置机构做好处置预案,并在清明和冬至祭扫高峰前15天报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备案。检查和指导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殡仪馆制定应急措施和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2、协调区交警支队、区治安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工商检查中队等部门,督促各公墓(骨灰堂)、殡仪馆制定切实可行的祭扫接待方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3、事件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报告和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
  4、督促公墓对发生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
  (二)各相关应急处置机构的工作职责。
  1、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2、制定和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和准备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疏导和调解行动,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发布处置号令。
  4、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和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
  5、组织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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